关于恢复荆门中心城区7处路口正常交通信号的通告
当前,全市疫情防控呈现持续向好态势,企业单位复工复产将稳步推进,交通流量不断回升。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
从即日起,荆门中心城区象山大道与象山二路交叉路口、象山大道与雨霖路交叉路口、象山大道与关帝路交叉路口、象山大道与漳河大道交叉路口、白云大道与天鹅路交叉路口、白云大道与雨霖路交叉路口、白云大道与青年路交叉路口等7处路口,取消交通信号灯“全红”设置,恢复正常通行。
交通信号灯恢复正常后,机动车凡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一律按电子监控记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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