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通告(第9号)
为切实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离鄂通道管控措施和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保留省界、县界、高速出入口和环州城交通卡口,撤除乡(镇、办、处)和村、组交通卡口。
二、州城继续实行现行交通管制措施;有序恢复城区出租车、市乡客运班车、村村通客车营运。
三、中风险和低风险地区进入本市的人员,凭湖北健康码“绿码”(以下简称“绿码”)或健康监测证明通行。
四、高风险地区进入本市的人员,按“非必需、不出行”原则从严审批。
五、离开本市前往省内其他地区,经国(省、县、乡)道出行的人员,凭“绿码”或健康监测证明通行;经高速公路出行的人员,凭“绿码”或健康监测证明,并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放的车辆通行证通行。
六、离开本市前往省外(北京市除外)的人员,自有车辆的,凭“绿码”(或健康监测证明)、单位召回证明、目的地接收证明,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理车辆通行证后凭证通行。无自有车辆的,实行“点对点、一站式”精准输送。
七、低风险乡(镇、办、处)的村(社区)解除封闭管理。中风险乡(镇、办、处)无确诊病例的村(社区),可解除封闭管理;有确诊病例的村(社区),实行针对性防控措施。州城居民进出小区,凭“绿码”并检测体温、登记后通行。
八、凡进出本市人员,要自觉接受所在地村(社区)统一管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九、本通告自2020年3月15日零时起执行。
恩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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