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医疗保障局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打好政策“组合拳”,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制定了《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对我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不含在编制管理部门办理法人登记的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含大病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今年2月至6月,预计为我市企业减负3603万元。针对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缓缴职工基本医保,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实施减征和缓缴期间,确保待遇支付,参保人享受待遇不变。
该局成立了“企业督导战队”,分赴干河、胡场、三伏潭等地,进驻属地企业开展防疫督导工作,听企业诉求,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协助企业制定工作方案,抓好疫情防控,落实复工复产。督导期间,按照“保安全、保质量、保供应”的目标,督办生产无纺布企业9家,其它企业50多家,完成上级下达调拨口罩任务8000万片,一次性手术衣20多万件,防护服1.5万件。(记者 蔡玲 通讯员 钱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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