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网讯 郧阳区以壮士断腕、不胜不休的勇气和决心有力有序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高位推进、精心部署、创新举措、层层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区纳入水利部和省水利厅“清四乱”清单的32个“四乱”问题全部整改销号。
领导重视 精心部署
郧阳区委、区政府将“清四乱”工作作为河湖长制考核的主要指标,纳入对各乡镇的年度目标考核;区委书记孙道军多次亲赴一线调研指导“清四乱”工作;区委副书记、区总河长胡先平签发郧阳区总河湖长令,对全区“清四乱”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分管副区长主持召开河湖长制联席会,对“清四乱”行动安排部署;区河湖长办举办工作培训会对各级河湖长和各乡镇进行专题培训,提升大家工作认识;区河长制领导小组及时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区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十堰市郧阳区河湖“清四乱”春季攻坚行动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要求,指导专项行动。
全面排查 明确责任
各乡镇先期对辖区河湖“四乱”问题进行自查,逐河逐库建立问题清单。区河湖长办成立13个督查组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分乡镇每周定期督查,每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梳理整理后书面反馈乡镇并报区河湖长制办公室,形成问题清单,建立销号制度,针对调查摸底发现的问题,逐项细化明确清理整治目标任务、具体措施、部门分工、责任要求和进度安排,对照问题清单建立销号制度,确保问题清理整治到位。为压实问题整改责任,及时、高效解决问题,郧阳区印发了“一镇一单”,分析河流问题成因,分乡镇、分类型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根据问题现状和“四乱”问题整改目标,明确合理整改时限,提出具体整改要求。
创新思路 铁腕整治
1.强化联动机制。一是加强区域联动,我区与河南省淅川县建立了跨省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对省界河流丹江河共同监管,严厉打击涉河“四乱”问题;与相邻的丹江口市、郧西县建立了丹江口水库联合执法机制,共同开展库区执法。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多次联合公安、城市执法、交通、环保等部门共同开展专项行动,合力出击,对“四乱”问题中难啃的“硬骨头”集中攻坚,专项整治。2019年,区河湖长办联合水利和湖泊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城市管理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司法局、纪委、信访局、卫生健康局、电视台等10个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对汉江河非法采砂船和违建的筏钓房进行全面清理整治,累计取缔“三无”采砂船28艘、筏钓房55处,取得了显著成效。
2.创新“三长”模式。为加强“四乱”问题处置过程中的力量和手段,郧阳区探索了公检法“三长”协同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制度,印发了《关于政法机关协同推进河湖长制的实施方案》,在全区主要河流设立区、乡两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系统相应责任人。“三长”制度的实施提升了水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之间的衔接,为依法解决“四乱”问题中的重点难度问题提供了助力。
3.严格督办考核。建立了河湖长制工作督察、通报、考核、问责制度,实行“月督办、季通报、半年考核”机制,除13个督导组每周定期开展“四乱”问题督导检查现场交办问题外,区河湖长办每月对各乡镇“四乱”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督办,每季度通报问题整改情况,对于整改不力的乡镇,点名通报批评。启动追责问责机制,对巡查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监管不力等问题,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责问责。
持续作战 久久为功
区河湖长办制定了《十堰市郧阳区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方案》,将全区514条河湖长制考核河流全部纳入保洁范围,进一步完善了经费保障措施,向区财政争取每年列支330万元用作河道保洁专项经费。区政府印发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进一步健全了河湖管护考核机制,河道保洁经费整合到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费中,由区五创办统一考核管理。
2020年,郧阳区河湖长制1号文件仍然围绕“清四乱”为核心,成立了11个督导组,对河湖长制工作实行常态化督导检查,持续加大自查巡查力度,做到“四乱”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