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记者 吕鉴蕾 通讯员孙成香、刘星 实习生明星)23日,记者从黄石市教育局获悉,根据省有关部门对教师全面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黄石将组织全市教职工分批参加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将此作为评估学校复学的重要依据。
按照《关于组织教职工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通知》(后文简称通知)要求,在黄高校、鄂东职教集团及城区其他中职学校、黄石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城区民办高中学校在岗教职员工(含教师、管理人员、工勤人员、临聘人员,以及第三方机构提供的各类劳务人员),由市教育局协调市卫健委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
《通知》明确,原则上采取进校集中采样送实验室检测的方式进行检测。教职工人数达30人以上的学校,提前预约医疗机构到校集中采集检测标本;30人以下的学校可由若干学校就近组合到一所学校集中采集检测标本,或者预约后自行前往对口医疗机构采样检测。
在检测时间安排上,《通知》要求,从省指挥部公布复学日期至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前,分批组织教职工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检测顺序按照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初中学校、小学、在黄高校、幼儿园、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顺序进行。各校在开学前两周之内检测完毕。
同时,《通知》还明确了教职工集体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上限,即248元/次。检测经费按照学校财政隶属关系进行保障,各级财政要统筹安排各项资金,确保检测经费及时到位。民办学校检测费用由其举办者负责落实。
黄石市教育局要求,教育部门将精准全面地掌握学校教职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情况,对不服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安排,或刻意隐瞒检测结果,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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