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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冶:人民监督员见证公益诉讼调查取证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6日22:30 来源: 荆楚网

副检察长梅帅(右一)现场查看污水排放口。(通讯员供图)

人民监督员在现场监督。(通讯员供图)

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杨运红)4月26日,笔者获悉,为增强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大冶市检察院近日邀请三名人民监督员参与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现场见证检察官对环境污染的调查取证工作。   

大冶市开发区一泵站主要承担雨水外排任务,该处由于地势低洼,周围雨水汇集沉淀后就通过泵站外排到罗桥港并直通三里七湖。大冶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在履职中发现,该泵站南侧有一暗沟向池中排放城市污水,致使雨污合流,长期的污水沉淀导致水池底部、四壁和管道上积攒了大量污泥,在泵站向外排放雨水时,污泥等有害物质顺着水流进入到罗桥港甚至三里七湖,给湖面造成污染。

大冶市检察院在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之前,邀请人民监督员叶华祥、曹君、李玲和大冶市环保志愿者协会秘书长柯培新到现场,共同见证现场勘查、证据固定情况,参与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全过程。

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参与见证调查的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给予充分肯定。“检察机关开展的环保专项活动,就是在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还‘铜都’以碧水蓝天。”环保志愿者柯培新说,希望检察机关多开展类似关注民生的公益诉讼活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维护公益的法律意识。  

大冶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梅帅表示,公益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和积极参与,检察机关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与其他部门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推动公益保护协作向纵深发展。

【责任编辑:吕鉴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