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周锋)5月15日,鄂州市财政局发布,该市拨付全市2020年中央和省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1449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2446万元,省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资金1271万元,省级缴费补助资金777万元。
据悉,该项资金纳入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管理,各地财政部门收到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后,要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将资金拨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落实绩效管理相关工作。
鄂州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要确保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手中,同时要将省级财政缴费补贴计入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个人账户中。财政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