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耍横、偷盗…郧阳区两人破坏扶贫工作,判了!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1日19:13 来源: 秦楚网

秦楚网讯记者 何利 通讯员 杨振 柯昌琦 报道:近日,郧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两件破坏扶贫工作案宣判,王某某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贺某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王某某曾因寻衅滋事被多次行政拘留。2019年8月5日,王某某找到其所在村书记,要求将其纳入低保户和精准扶贫户。因王某某四十多岁正值壮年,有劳动能力,能挣钱,不符合扶贫政策,不能纳入扶贫对象,村书记拒绝了王某某的请求。

当晚7时许,王某某听说村里还有两套扶贫房空着,自己的要求村里不答应,不能得到扶贫房屋,心中气愤难平,遂来到扶贫房前,用石头砸坏大门和窗户,随后又赶到村部,砸烂村部窗户和不锈钢护栏,踹开村部大门,把办公室电脑显示屏、打印机摔坏。村书记和值班村干部发现后上前阻拦并报警。经鉴定,王某某损毁的物品共计价值5857.16元。

被告人王某某为泄私愤,任意损毁集体财物,情节严重,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起诉后王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贺某某,65岁,有小偷小摸习惯,曾因盗窃被多次处罚。2019年12月,贺某某盯上了某村扶贫产业基地香菇大棚里的香菇和香菇棒,先后3次前往盗窃香菇和香菇菌棒,每次盗走鲜香菇70斤左右,并顺手偷走一两个香菇菌棒。香菇频频被盗,引起了香菇大棚承包人汪某和孙某注意,两人谋划后轮流在香菇大棚区巡逻蹲守。

2019年12月20日凌晨,贺某某再一次在香菇大棚盗窃香菇,被汪某、孙某当场抓获。公安机关在贺某某家中查获其所盗窃香菇200余斤、香菇菌棒21根。同时,还在其家中发现大量钢丝网和立柱做成的鸡栏,经查属其多次盗窃高速公路护栏和立柱所得。经鉴定,贺某某盗窃的香菇、香菇菌棒和高速公路护栏及立柱价值人民币23466.80元。

被告人贺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起诉后贺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责任编辑:宋星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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