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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砍伐树木 咸宁城管开出未经批准砍伐树木首张罚单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7日10:49 来源: 咸宁网

(记者周阳 通讯员钟会艳)5月25日,市民毕某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城管窗口,缴纳擅自砍伐树木罚款1000元。据悉,这是今年市城管部门针对未经批准砍伐树木开出的首张罚单。

5月13日上午9时,市城管执法委综合执法四大队执法队员接到市民投诉,碧桂园翡翠山18街有人未经批准擅自砍伐、移植树木,破坏了小区的绿化设施,影响了小区的绿化环境。执法人员通过调查询问,确认系毕某驾驶挖机,未经批准擅自砍伐、移植碧桂园翡翠山18街公共绿地树木共计7棵。

经调查取证,毕某违反了《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项,根据自由裁量权,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承认违法事实,并及时对毁坏的树木进行了恢复和补救,决定给予该当事人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城市绿化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广大市民的共同财产。城管部门呼吁,市民应自觉提高爱绿、护绿意识,共建绿色、美丽、生态的家园。

【责任编辑:阮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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