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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电动车管理办法》7月1日实施 有效期5年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9日13:05 来源: 荆楚网

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记者黄乐飞 通讯员郑华)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6月29日,记者获悉,《黄冈市电动车管理办法》(后文简称《办法》)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详细介绍了黄冈市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登记上牌、道路通行及其管理等内容。

同时,《办法》还特别强调,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只能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除此之外,《办法》还有哪些注意事项、新亮点?荆楚网(湖北日报网)带你一图读懂。

【责任编辑:吕鉴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