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吴欢)“个别卷宗线索来源表述不明、主体身份材料不全、 案卷装订不合要求、执行不能如期到位......”7月2日,黄梅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梳理。
为提高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水平,规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程序,黄梅县纪委监委印发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方案, 抽调各部室人员组成案件评查组,对委机关2017年来结案的立案案件,按照“三十二字”标准,从案件实体、程序手续、组卷归档等几个方面进行自查评分。
据悉,此次案件评查工作是黄梅县纪委监委打造“2020精准执纪问责质量效益年”的重要举措。该县纪委监委通过领导约谈、问题清单的形式,及时向各乡镇纪委、办案部室反馈省市案件抽查结果,并督促整改到位;同时,组织乡镇纪委开展“交叉互评互审”活动,着力打造片区互审互评常态化机制。
“针对此次评查反映出的程序缺失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案卷管理,明确办案程序,规范归档要求,切实以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推动案件质量提档升级。”黄梅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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