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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华容:加快水域生态环境修复,实现渔民捕捞权证全部收回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4日22:04 来源: 荆楚网

已收回捕捞权证的渔船在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停靠。通讯员供图

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记者黄乐飞 通讯员汪红枫)7月4日,记者获悉,为加快水域生态环境修复,鄂州市华容区打响长江禁捕退捕“攻坚战”。

据介绍,近日,华容区农业农村局组织执法人员深入长江沿线村组渔户,广泛动员,调查摸底,逐户核查渔民家庭情况、渔船网具船舶证书等情况,为渔民解读禁捕补偿政策和相关保障措施,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及时回复群众诉求,与渔民协商签订《退捕协议书》,收回捕捞权证。

据统计,目前,华容区渔民捕捞权证已全部收回,上岸渔船达17艘。此外,7月10日前完成退捕的渔船可奖励5000元的补偿,现有29人拟发此项奖金。

此外,记者了解到,从2021年1月1日零时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暂定10年的禁捕期限。禁捕期间,特定资源的利用和科研调查、苗种繁育等需要捕捞的,按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规定执行,禁捕结束后的管理届时将根据国家规定执行。

延伸阅读:鄂州市华容区长江流域禁捕补偿标准

1、捕捞许可证收回补偿金标准:按照每个捕捞证权益相同的原则,每证补偿持证人4.5万元。

2、渔船(含网具)补偿金标准:根据渔船大小不同,由第三方评估进行核定,补偿标准在2.5万至4万元不等。

3、转产就业和过渡期生活补助标准:给予每艘渔船所有人转产就业和过渡期生活补助,一次性补助金7200元(每月600元,按一年期)。

4、退捕渔船奖励资金标准:对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退捕的渔船,每条渔船奖励6000元,对在2020年7月10日前完成退捕的渔船,每条渔船奖励5000元,对在2020年7月10日前没有退捕的渔船不纳入奖励范畴。

【责任编辑:吕鉴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