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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有关系”能买公租房 诈骗2万元被刑拘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3日10:40 来源: 咸宁网

(记者 葛利利  通讯员 陈莎莎)近日,咸安一房产中介公司员工张某自称有内部关系,可低价帮助购房者购买公租房名额,继而骗取购房者买房款两万余元,最终张某还是栽在咸安警方手里,被警方刑事拘留。警方提醒,申请公租房必须符合相关条件,遇到收好处费一定要警惕。

李女士(化名)一直在咸宁打工,没有自己的固定住房,需要通过租房解决住房问题。2019年底,李女士在租房时,结交了张某。张某于是主动向李女士表示,自己有内部“关系”,可以帮忙申请公租房,且租满5年后可以以1000元/平方米的价格购得该公租房,只是需要一定的“打点费”。

“我看到他是房产中介的老员工了,就对他说的话深信不疑。”李女士说,她一直在寻找机会买公租房或者福利房。她特意询问公租房是否可以在温泉某小学附近,张某都一一承诺答应。随后,张某便带着李女士约见了一位“房产部门领导”,“房产部门领导”对李女士的需求满口答应,并表示最快在2020年年初,她就可以入住公租房。

与“领导”见面后,李女士仿佛吃了定心丸,分两次给张某微信转了两万余元“打点费”。然而,给钱之后,张某一直推托“房子的手续在办”,房子却一直没下来。到今年2月,张某又以疫情为由,宣称要等到疫情过后才能办理。6月份,李女士找张某询问房子进展时,发现张某将她微信号拉黑,电话也打不通。

李女士找到张某所在房产中介公司询问,发现张某今年一直未在公司上班,李女士只好报警。巧合的是,报警后没多久,李女士在一次回家途中,无意中发现了张某的身影,李女士立即上前扯住张某并报警,民警随即赶到将张某带到派出所。

经审讯,张某交代了诈骗李女士的事实。据张某供述,近段时间,他手头紧想找点钱花,正好李女士来找他询问租房事宜,他就宣扬可以找私人关系,帮助李女士办理公租房,从而骗取“打点费”。目前,张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追回的赃款已退还受害人,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文章来自: 咸宁新闻网 http://www.xnnews.com.cn

原文参考:http://news.xnnews.com.cn/shxw/202007/t20200713_2149120.shtml

【责任编辑:阮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