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查获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现场。通讯员供图
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田红)7月23日,鄂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梁子湖大队三中队查获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及时消除了一起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天21时许,梁子湖大队三中队民警在梧桐湖治安检查站对一辆灰色面包车进行检查时,透过车窗隐隐看到车内装载了不少货物。
民警随即要求驾驶人打开车门,发现小小车厢内部竟然堆放了十五个烟花和十几封鞭炮。驾驶人虽持有C1驾驶证,但无法提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运输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且车辆没有任何警示标志。
据了解,驾驶员许某(男,大冶市人),亲戚家新房建成,许某的大哥让许某送一批烟花和鞭炮去祝贺,于是许某在大冶市一家烟花批发商店购买了十五个烟花和十几封鞭炮,准备送到武汉市凤凰山亲戚家去。当许某驾驶自家面包车将烟花准备送往武汉经过梧桐湖治安检查站路段时,被交警当场查获。
民警对其不顾交通安全,违规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将案件移交至梧桐湖派出所进行后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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