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日报讯(通讯员 王锐 任典武)日前,竹山县为1.2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光伏电站收益资金2400万元。至此,该县已累计为贫困户发放光伏电站收益资金6376.9万元。
自2017年11月以来,竹山县共投入5亿元,按照“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维护、统一管理核算、统一收益分配”的原则,兴建34座光伏电站,总装机规模65兆瓦,目前已累计发电1.3亿度,实现产值1.26亿元。根据《竹山县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截至目前,该县光伏电站收益资金已分配到村到户7876.9万元,其中1500万元用于村级饮水安全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6376.9万元用于农户收益分配,1.2万农户户均年增收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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