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日报讯 (记者 姜琨 特约记者 曹忠宏 通讯员 王先觉)今年以来,郧阳区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委监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快线索甄别成案,全力攻坚大案要案,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重大涉黑案件取得进展。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区公安局仍然坚持办案、追捕逃犯。5月初,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发布可以正常提供司法服务的通知后,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重大涉黑案件,引导侦查机关办案。区扫黑办积极协调在区看守所搭建一间临时审判庭和4套远程会审、提审、审判系统,最大程度化解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确保案件能够按期按程序诉审。今年以来,全区共侦办涉黑犯罪组织1个,抓获涉恶犯罪嫌疑人18名。
“行业清源”行动成效明显。针对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资源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10大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郧阳区部署开展 “行业清源”专项整治行动。区公安局集中开展2次 “平安荆楚”集中清查行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中力量对全区自然资源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依法查处关闭非法采石采矿点20处,立行政案件16起、刑事案件6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人,罚款20万元;区水利和湖泊局开展河湖 “清四乱”专项行动 (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全区纳入水利部和省水利厅 “清四乱”清单的32个 “四乱”问题全部整改销号。
长效常治机制初步构建。区委组织部紧紧围绕乡村治理领域,积极建立推行 “三员三长”基层治理新机制,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 “三治”融合机制,发挥村民委员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作用,不断筑牢基层战斗堡垒。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乱砍滥伐违法案件中,推行“检察建议+补植复绿+跟踪问效”办案模式,既要求侵权人赔偿生态环境修复、服务功能损失、应急处置等费用,又督促侵权人通过消除污染、补植复绿等方式落实修复责任。区扫黑办、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以及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及时发出监察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公安提示函,提出加强监管和行政执法意见建议,督促行业主管部门以案促治、以案促防、以案促建,形成 “打击—整治—管理”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法治化、制度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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