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日报讯( 通讯员 李真真)近日,十堰市各地陆续完成6月份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至此,十堰市上半年价格临时补贴已全部落实到位,累计发放15334万元,惠及困难群众139.8万人次。
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对象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为缓解疫情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十堰市将新冠肺炎患者特别是有亲人罹难的家庭、因疫情在家隔离的孤寡老人、困难儿童、重病重残人员四类人员纳入临时价格补贴范围。3月起,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新增纳入阶段性保障范围。3月至6月,十堰市将补贴标准临时性提高1倍。目前,全市前6个月价格临时补贴已全部发放到位。
根据湖北省规定,各市州、直管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5.5%,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即启动价格联动机制,以市、州为单位统一启动或终止,实行“按月测算、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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