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日报讯(通讯员 唐伟 李英)近日,省住建厅印发 《关于2020年度省级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竞争性分配情况的公示》,十堰市获省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240万元。
此次考核对按规定使用2019年度省级奖补资金并且年度考核等次为 “超额完成”和“完成”的市县进行综合打分排名,确定排名靠前的30位为2020年度省级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奖励对象,并按“贡献大、得益多”“完成好、奖补多”的原则计算出各市县相应的分配金额,十堰市直获得以奖代补资金142万元,丹江口市、房县、郧阳区分别获得70万元、15万元、13万元,十堰市获得以奖代补资金金额排名全省第三。
近年来,十堰市坚持提升建筑节能标准,大力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全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墙材革新、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推广应用成效显著。2019年,全市新增建筑节能能力6.47万吨标煤,完成年度目标的196%;发展绿色建筑 (执行地标)432.8万平方米,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2个,面积25.02万平方米;新增节能建筑面积419.5万平方米;发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90.37万平方米,完成年度目标的128%;散装水泥供应量401.35万吨,完成年度目标的128%;预拌混凝土供应量360.96万立方米,完成年度目标的128%;预拌砂浆供应量6.13万吨,完成年度目标的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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