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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三大“硬核”举措向非法捕捞亮剑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9日20:51 来源: 荆楚网

打击非法捕捞集中统一行动现场 。(通讯员供图)

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王厅、邵峰)9月9日,笔者从鄂州市公安局获悉,近期,该局围绕“集中行动、破案攻坚、宣传发动”三方面推出“硬核”举措,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环境安全,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

部门联动集中打击  震慑犯罪回应呼声

6月28日晚,鄂州市公安局联合梁子湖区政府、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在长江干线鄂州段水域和梁子湖、花马湖等水域开展打击非法捕捞第一次集中统一行动。

当天20时许,鄂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薛四清赶赴梁子湖区公安分局,召开视频调度会,对此次行动进行动员部署。晚22时,薛四清赶到梁子湖长岭码头,发出统一行动指令。

据了解,当晚行动共出动警力、各部门力量540人,动用船艇11艘、车辆25台,分为长江干线、梁子湖、花马湖3个片区,组成5支混编战斗小组,分片区、分水域展开行动。一举抓获非法捕捞违法犯罪人员11人,缴获作案工具32件和一批非法渔获。

7月18日,鄂州警方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开展第二次集中统一行动,60余名警力对长港河沿线进行全程密集巡查,强行拆除拦河网6处,扣押渔船2条,查获拖鱼车2辆,现场查获非法捕捞违法犯罪人员3人,收缴渔获1000余斤,一举清除了长港河沿线所有的拦河网。

8月2日下午,针对群众举报重点部位,鄂州警方联合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长港河捕鱼设备进行了清理整治。

“要通过集中统一行动,宣示公安机关保护渔业资源和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的坚定决心和坚定态度,以强大声威震慑违法犯罪,回应群众呼声,以强有力行动为长江大保护、长江经济带建设保驾护航。”鄂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委严世昌说。

抓获非法捕捞人员。(通讯员供图)

高压态势破案攻坚   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7月9日,樊口派出所民警发现辖区居民吴某、杜某在长江流域樊口大闸段非法捕捞,当场将二人抓获并刑事拘留;7月13日,陈某某和王某某在长江下地笼非法捕鱼,临江派出所民警现场扣押陈某某地笼20副、王某某地笼6副,后二人被依法刑事拘留;7月29日,周某某在收取地笼和渔获物之后,被民警当场抓获,经认定,该地笼为禁用渔具。随后,警方依法将周某某刑事拘留。

……

今年以来,鄂州警方紧盯“一江两湖”(长江、梁子湖、花马湖)等重点水域,突出电鱼、毒鱼、炸鱼和使用拖网、抬网、迷魂阵、深水张网、滚钩等违规渔具非法捕捞野生水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以往对于非法捕鱼的人,大多由渔政部门负责,以行政罚款和教育为主。随着认识的提升,近年来,公安机关把非法捕捞列为重点打击的刑事案件之一,不仅要保护渔业资源,更要修复长江生态环境。”鄂州市公安局食药环犯罪侦查支队负责人曹水清说。

在打击非法捕捞活动中,鄂州警方充分发挥无人机巡查优势,大大提高巡查效率。同时,结合视频系统建设,实现对重点水域巡查监控,一旦发现可疑目标即刻锁定,进一步提升了执法效能。今年以来,鄂州警方共查处非法捕捞刑事案件18起,刑事处理27人。

樊口派出所民警张贴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通告。(通讯员供图)

系列渠道宣传发动  让“禁渔令”深入人心

为进一步增强市民对长江流域10年禁渔期各项政策和法律法规的了解,使市民进一步认识到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的意义,营造全民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的良好氛围,鄂州市公安局深入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系列宣传活动。

今年7月初,鄂州市公安局制发《鄂州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渔通告》,明确禁捕水域、禁捕范围、禁捕时间、违禁处罚等事项,印制《关于对非法捕捞有奖举报的通告》1000余份,在集镇、村组显著位置张贴,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给予500元至1万元奖励,并作出“实名举报,件件有回音”的承诺。

在开展打击非法捕捞集中统一行动中,鄂州市公安局邀请媒体记者进行跟踪采访、随警宣传,在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站等媒体滚动宣传行动战况战果,通过多种方式的宣传,让“禁渔令”深入人心,为“清船”、“清网”、“清江”、“清湖”打好基础。

“我们将持续、有效地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和系列宣传活动,增强对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群众的法律意识,积极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严世昌说。

【责任编辑:吕鉴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