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日报讯 记者 姜琨 报道:日前,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发布通知,在全省复制推广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16条,十堰市“启用全省首张国标版不动产电子证照”“设立破产费用专项资金”典型经验位列其中。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十堰市在全省率先启用不动产电子证照。不动产电子证照在企业、群众办理不动产证照时自动生成,办理流程和时间与纸质证照相同。电子证照包括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权证明,与纸质证书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设立破产费用专项资金,是十堰市提升企业破产办理质效的创新举措。市财政每年预算100万元经费,纳入破产费用专项资金池,并出台 《十堰市企业破产费用保障专项资金管理 (暂行)办法》,为 “无产可破”的破产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提供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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