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晚报讯(记者 姜琨) 日前,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发布《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第一批典型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在全省复制推广第一批16条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其中包括:十堰市启用全省首张国标版不动产电子证照、设立破产费用专项资金的典型经验。
据悉,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十堰市率先启用了不动产电子证照。不动产电子证照在企业群众办理不动产证照时自动生成,办理流程和时间与纸质证照相同;电子证照包括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权证明,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堰市还设立了破产费用专项资金,提升办理破产质效。市政府每年预算100万元经费,纳入破产费用专项资金池,出台《十堰市企业破产费用保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为“无产可破”的破产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提供了物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