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日报讯(通讯员 李海波)近日从市中级法院获悉,随县淮河镇后国西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已经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结,以非法经营、贷款诈骗、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等多项罪名,判处后国西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追缴非法所得上缴国库;其他5名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5年至1年不等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所得予以追缴。
据悉,后国西(绰号“西霸天”),淮河镇人,系集团首要分子。2006年至2017年期间,后国西等为达到在淮河镇一带称霸的目的,利用家族势力,以其“父亲”这一特定身份,纠集其子即被告人后加龙、后加虎及被告人何中本一起,采取暴力、威胁、滋扰、纠缠等手段,单独或共同多次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经营、非法侵入住宅、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活动,强揽工程,垄断淮河镇生猪屠宰市场,扰乱了当地经济发展,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为非作恶,欺压群众,影响了淮河镇当地的社会生活秩序,逐步形成为一个具有恶势力性质的犯罪集团。
该集团大部分成员对一审裁定不服,提出上诉。市中级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并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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