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日报讯 (记者 王子瑶 通讯员 徐峰)昨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明确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期间,符合条件的各类职业培训项目,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予以补贴。
荆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项目主要分为企业职工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以及按规定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范围的专项职业培训项目。企业职工培训主要包括企业开展的在岗职工岗前培训、岗位技能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新技师培训、转岗转业培训、以工代训、职业技能竞赛培训等。
其中,以工代训是指参与、服务疫情防控正常生产的企业,对新招用、转岗职工采取以工代训方式开展培训的,按每人每天1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最长不超过30天。根据要求,对中小微企业2018年1月1日以来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以训稳岗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各类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以工代训补贴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受理期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培训补贴,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其中企业职工培训补贴,同一职业同一等级同一项目不能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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