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襄阳10月15日电 (胡传林)记者15日从湖北省襄阳市农业农村局获悉,该市七部门联合出台《襄阳市汉江水域垂钓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违规垂钓人员实行失信联合惩戒。
《办法》明确了禁止垂钓区域,凡属桥梁上、高速公路边、街道边、航道、渡口、港口码头、锚地、输电线路下、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其他有明显或潜在危险的区域均为禁止垂钓区域。此外,该市长虹大桥(含桥下)至汉江大桥之间区域也属禁钓区。
《办法》同时规定,垂钓应遵循“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的原则,禁止使用各类探鱼设备和视频装置进行垂钓,禁用鱼枪、鱼叉、鱼镖、弓弩等手段射鱼;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饵进行垂钓;禁止垂钓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禁止使用船舶、舶艇、排筏等水上漂浮设施进行垂钓;禁止垂钓渔获物买卖交易等。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查处。对违规垂钓三次及以上者,纳入诚信系统失信人名单,实行失信联合惩戒。(完)
Copyright © 2001-2025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17000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