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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工地无降尘措施被多次通报 整改不力将被追责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2日10:58 来源: 荆州电视台

荆州电视台讯 (记者 彭军)每周,荆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都会对市区一些建筑工地进行巡查,对一些未按照要求实施无降尘措施予以通报。有的及时进行了整改,可有的多次通报依然没有整改到位。

10月21日上午,记者和荆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的工作人员一起对部分多次通报未整改的工地再次探访,情况怎么样?我们一起来看看。

在位于沙市区江汉北路与复兴大道旁边的一个建筑工地上,记者看到施工车辆正在运输沙土,扬起阵阵灰尘,一旁的区域堆放有沙土砂石等材料,均未覆盖防尘网。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副科长郭军介绍,按照《荆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在48小时内未转运的建筑材料应该全部用防尘网进行覆盖。这里距离国控站点的距离不足1000米,一旦起风的情况,该工地施工引起的灰尘飘在空中不易扩散会极大影响我市的空气质量。

从7月30日开始,荆州市生态环境局长达15次通报相关责任单位,但一直未整改到位。而在纪南文旅区6号路上的一个施工工地上,同样也是砂石等材料未按要求覆盖防尘网。这个工地督促整改的责任单位为纪南文旅区管委会,从7月份至今通报了5次。

此外,在纪南文旅区高阳大道(太平洋建设)堆场,记者看到部分建筑材料有防尘网覆盖,但是依旧不达标。这里督促整改的责任单位为纪南文旅区管委会,从7月份至今通报了10次。纪南文旅区管委会辖区的高阳大道(曲池东院)裸土未覆盖,8月至今通报了6次。

那什么样的工地在防止降尘方面做的比较好呢?

在明珠大道上的“市民之家”建设项目工地上,记者看到进出口处环保除尘雾炮机正在作业,走入工地内,还有几个环保除尘雾炮机也同时在作业,工地内以及塔吊上的喷淋正在喷洒,车辆出工地时还要进行整车清洗。

《荆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明确要求:实施土方、基础施工、拆除、爆破、机械剔凿作业、材料切割以及装卸、搬移物料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时,采取持续加压喷淋或者其他措施抑制扬尘产生。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加大考核巡查和曝光力度,全力督促发现问题整改销号,坚决遏制扬尘污染问题发生,确保我市空气质量持续向好。

下一步,市大气办将加强工作调度,加密无人机巡查力度,对问题多发、严重影响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坚决移交市纪委监委严肃追责问责。

【责任编辑:郑傲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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