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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专项督查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3日10:48 来源: 荆门晚报

荆门晚报讯(记者 汪兵洋 通讯员 张亮)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组成的食品药品安全督查专班将于10月26日至30日,对各县(市、区)2020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本次督查是根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2020年市级层面督查检查考核计划清单》要求作出的。督查对象为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督查内容包括四大方面。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关决策部署情况。

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全会安排部署工作的完成情况,包括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和完善、监管队伍能力培养与融合、基层监管机构改革和建设、乡镇(街道)“四项职责”落实、网格员配备使用及考核等。

年度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食品安全治理“十项行动”、标准化农贸市场和菜市场建设、制止餐饮浪费、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私屠滥宰整治、药品(疫苗、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及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工作的开展情况。

对2019年省、市考评中暴露出的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督查将采取听取工作汇报、个别座谈交流、查阅台账资料、随机抽查检查、重点督导检查等方式进行。各地、各部门要对照督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并提交数据翔实、内容全面、问题准确、措施可行的自评报告。针对督导组反馈的问题要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并及时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郑傲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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