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田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中发现,该县胜利镇金家冲大桥靠307县道一侧,存在多处非法占地违法建房,共有砖瓦及彩钢结构房屋10间,占地面积共3434.28平方米,其中占用河流水面237.2平方米,占用沙地3187.59平方米。房屋建设未办理任何用地手续,所占土地均为不在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未利用地。违建行为破坏了国家土地管理秩序、国土空间规划制度和城乡规划法,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处于持续遭受侵害状态。

罗田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江国和(右二)现场监督整改
罗田县检察院遂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履职,对违规建设问题积极整治,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还路于民,还绿色于民,还安全于民。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落实整改。10月20日,该处违建房屋予以拆除。相关部门邀请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现场监督整改情况。




现场监督行政机关执法拆违
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下一步,罗田县检察院将继续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食品安全特别是校园食品安全等领域公益损害问题,积极履职,担当作为。( 王章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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