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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审快结 黄石市下陆法院集中审理5起醉驾案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1日10:06 来源: 荆楚网

审理宣判现场。通讯员供图

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柯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醉驾入刑已是家喻户晓,但是仍有小部分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11月9日,黄石市下陆法院集中审理宣判了5起醉酒驾驶案,5名被告人均因醉酒驾驶被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刑罚。

“我很后悔,我再也不喝酒开车了……”被告人郑某在法庭上说。案发当晚,郑某喝了酒后认为自己还较清醒,于是在没有驾驶资格证的情况下驾驶一辆伪造号牌的二轮摩托车,行驶途中被交警当场查获。经交警现场鉴定,被告人郑某血液样品的乙醇定性检测为阳性(+),定量检测含量为107.23mg/100ml,属醉酒驾驶状态。郑某当庭认罪认罚,并向法庭供述犯罪事实。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向郑某等5名被告人出示了被告人供诉、现场勘查照片、鉴定结论等证据。5名被告人对此均无异议,认罪认罚,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法庭根据他们的违法犯罪事实,当庭判处5名被告人拘役并处罚金。

今年以来,下陆法院针对醉驾行为多发的情况,采用集中审理、集中宣判的刑事速裁程序,保证案件快审快结,不仅节约了法律资源,还加强了对危险驾驶的宣传教育。

【责任编辑:吕鉴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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