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日报讯(记者 许立菊 胡圣 通讯员 肖胜)今年以来,仙桃市完善街道职能定位,调整优化街道内设机构,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全力推进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仙桃市出台《仙桃市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对街道职能、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赋权增能、配套措施等提出具体要求,确保街道机构挂牌、人员转隶、三定规定、配套措施、机构运转“五个到位”。
街道主要履行加强党的建设、统筹区域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动员社会参与、维护公共安全、指导基层自治等7项职权,同时依法将点多面广、街道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下放到街道,重点赋予街道规划参与权、街道综合管理权、对区域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建议权、对延伸派驻机构负责人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等5项权力。
在机构设置方面,街道统一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经济服务办公室、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社区工作办公室等6个内设科室;按照“依法下放、应放尽放、宜放则放”和“编随事走、人随编走、费随人走”的原则,整合延伸派驻机构,综合设置党群服务中心、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中心等3个直属事业单位,将管理权限、编制、人员下放街道,探索推动党的建设、综合治理、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劳动保障、公共卫生等各类网格“多网合一”的基层治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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