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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检察院通报优化营商环境典型做法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2日23:27 来源: 荆楚网

新闻发布会现场。熊子璇 摄

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记者熊子璇 通讯员曾琼)什么样的法律服务更对企业“胃口”?检察机关是如何履行诉讼监督职能保护企业合法权益?……12月2日下午,黄石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两级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并围绕媒体记者、企业家代表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据介绍,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黄石市两级检察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主动加强与工商联的沟通联系,走访“双千”包保企业、重点项目以及民营企业100余家,组织法律服务、法律宣讲20余场次。问需求、听意见、送服务,努力找准工作发力点。

数据显示,黄石全市检察机关以强化司法办案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落脚点,依法批捕侵犯企业合法权益刑事犯罪200余人、起诉400余人。其中,批捕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团伙以暴力、威胁等方法收取“保护费”、强揽工程、恶意阻工、欺行霸市等危害企业发展的犯罪13人,起诉106人;批捕侵犯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人身财产安全犯罪87人,起诉116人。批捕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77人,起诉123人;批捕侵犯企业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犯罪19人,起诉27人;决定逮捕向企业索贿受贿、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犯罪16人,起诉34人。

在发挥行诉讼监督职能,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方面,黄石市检察院积极发挥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注重以调解、和解等手段化解纠纷,办理合同纠纷、借贷纠纷、劳动争议等民事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帮助企业解危纾困,不断增强企业家的安全感;规范推进公益诉讼检察,进一步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民生热点突出问题,监督配合行政机关依法落实相关政策,防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影响市场主体经营发展的行为,实现维护公益、保障发展、服务企业“一案三赢”。

为了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黄石市检察院不断更新司法理念,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支持。一方面,在提高司法效率上下功夫,对涉企案件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行繁简分流、轻刑快审,最大限度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坚持宽严相济,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积极复工复产、开展生产自救、努力保就业岗位作为审查判断有无社会危险性的重要考量因素,坚持“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

针对案件中暴露的行业问题和管理漏洞,黄石市两级检察机关还坚持“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方针,结合依法办案、以案释法、法律文书说理,聚焦工程建设、金融放贷、资源环保等十大重点行业领域的治理问题,分析发案规律、剖析薄弱环节、提出检察建议,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吕鉴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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