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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穴邀请人民监督员“把脉”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4日21:48 来源: 荆楚网

荆楚网客户端一荆楚网消息(通讯员朱虹璋 赵兆)12月4日,笔者获悉,近日,武穴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两名人民监督员代表参加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会。该院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案件质量评查的程序、内容、标准、结果运用等具体情况,以及司法责任制改革关于加强案件质量评查监督管理的要求。

2017年以来,武穴市检察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3件,先后向13名困难涉案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2.2万元。人民监督员采取查阅纸质卷宗和与评查员交流询问的方式,全程对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方面对随机抽取的司法救助案件案卷与案件质量评查员一起进行了现场评查,并对每起案件逐一填写了案件质量评查表。

人民监督员吕财胜说:“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确实能够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温度,因此依法办好司法救助案件非常重要。检察院主动邀请我们参与司法救助案件质量评查,能够有效倒逼检察人员规范办案、公正办案,促进了司法救助案件既体现了公正规范、又彰显了人文情怀。”

参加评查后,两名监督员对检察办案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在办案过程中要注重细节,提升办案程序规范化水平。二是多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业务活动,接受外部监督,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三是检察机关应加大对侦查机关侦查活动提前介入力度,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

“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会后会及时整改评查出的瑕疵问题,以整改促提升,规范、文明司法,提高办案质量,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武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分管副检察长徐强表示。

【责任编辑:吕鉴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