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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向“特供”“专供”商品亮剑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4日10:04 来源: 荆门晚报

即日起,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拉开清理整治网络销售和宣传“特供”“专供”标识商品专项行动,清理整治时间一直持续到明年2月中旬。

清理整治重点:含有“特供”“专供”中央和国家机关等类似内容的;利用与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密切关联的特定地点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名称以及利用国宴、国宾等内容宣传“特供”“专供”的;假借“特供”“专供”或“内部特供、专用”等类似名义推销商品或服务的;含有“特供”“专供”等类似内容的假冒伪劣商品,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伪造产地的商品。

在方式上,各地将借助电子商务平台的搜索引擎进行人工搜索,也可借助第三方专业监测机构力量对辖区重点平台开展专项集中监测排查。重点平台网站:全国大型平台驻荆分支机构及本地知名电子商务平台、搜索引擎类网站、门户网站、团购网站及平台、相关企业自设网站、二手交易和拍卖平台。重点商品:消费者投诉多、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反映集中的食品(酒类、饮料、保健食品)、瓷器、箱包等,重点是白酒、葡萄酒、啤酒、茶、食用油、乳制品、饮料、香烟、大米等日用消费品。重点行为:以拼音缩写等“暗语”方式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销售、宣传商品问题,包括以“ RMDHT”(人民大会堂)、“ZXYJ”(政协用酒)、“QGRD”(全国人大)、“GYZY”(国宴专用)、“JD”(军队)等拼音缩写、汉字谐音等“暗语”方式,在销售商品的包装、标签以及发布的信息、介绍中或商品广告中使用“特供”“专供”及类似内容的行为。

专项行动中,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对本辖区内的电子商务平台及全国性电子商务平台分支机构、相关网站、二手交易和拍卖平台等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含有“特供”“专供”等违法内容的,立即责令删除相关信息和停止广告发布。对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并向社会曝光。对违法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同时,督促指导相关电商平台企业和互联网广告发布媒介严格落实商品准入和广告发布审核责任义务,及时排查清理相关违规信息。对问题突出的电商平台和互联网广告发布媒介及时进行约谈,责令整改。(荆门晚报记者汪兵洋 通讯员任博)

【责任编辑:郑傲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