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徐执文 江练琴)笔者12月22日获悉,日前,麻城一私企老板蔡某因拖欠24名农民工工资,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款5000元。
蔡某是一家具加工制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7年以来,该公司屡屡拖欠员工工资,截至2018年年底,拖欠24名工人工资共计29.4万余元,工人们多次上门讨要无果。
无奈之下, 2019年初,工人们便向麻城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提起投诉。随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多次给蔡某打电话、发短信,先后向其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等履行催告文书,督促其支付工资,但蔡某仍无限期拖延,拒不支付。
2019年年底,蔡某偷偷将公司的所有设备、原材料等资产转移藏匿于外地,其厂房人去楼空,大门紧锁。从此,蔡某玩起了失踪。
2020年6月份,麻城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向麻城市公安局移交案件线索。麻城市公安局立案侦查,掌握到了蔡某连人带货转移藏匿于孝感市郊区某地的行踪,便将其抓获归案。2020年8月,麻城市公安局将该案移送麻城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期间,蔡某对其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犯罪事实、证据及量刑建议均没有异议,并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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