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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起,黄冈将严厉查处6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9日09:20 来源: 荆楚网

新闻发布会现场。通讯员供图

媒体就电动车主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通讯员供图

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记者胡小军 通讯员王科)12月25日下午,黄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举行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非标电动自行车免费登记上牌月底结束,2021年1月1日起,黄冈交警将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串行机动车道、违规加装遮阳伞或挡雨棚、违法停车、不服从交警指挥6类常见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针对这6类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黄冈市交警支队将采取高清探头抓拍和路面常态化整治相结合的模式,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包括两轮摩托车,三、四轮低速电动车,进行严厉查处,对违规上路的车辆一律查处,按上限顶格处罚,净化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城区道路安全顺畅。

黄冈交警支队提醒,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上路行驶除携带行驶证、悬挂号牌、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外,驾驶人还必须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才能上路行驶,否则属于无证驾驶,一旦被查将处500元罚款,并拖移机动车。

【责任编辑:吕鉴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