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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箭区纪委监委 营造良好干事创业环境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9日10:04 来源: 十堰日报

本报讯 记者马胜江 通讯员卜昌学 罗清波报道:“你的行为已违反《信访工作条例》和《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工作办法》相关规定,今天对你进行警示谈话和批评教育……”12月26日上午,茅箭区纪委监委联合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市公安局茅箭分局、茅箭分局武当路派出所、茅塔乡党委在茅塔乡大沟村召开信访矛盾问题听证会,对长期越级信访、恶意诬告他人并提出无理要求的信访人杨某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近年来,茅箭区纪委监委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原则,认真落实省纪委“三个反馈办法”,在处理信访举报过程中,凡查证不实的信访举报,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情况,做到案结事了、结案销号,实名回复率达100%,办结满意率达91%,先后为7名受诬陷党员干部澄清事实,及时消除负面影响,为党员干部营造了干事创业良好环境。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工作,引导信访人依法举报反映问题,对诬告陷害行为坚决打击,旗帜鲜明为受诬陷党员干部撑腰鼓劲。”茅箭区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说。

【责任编辑:郑傲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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