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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科院落实“五项禁令”淬炼教科研队伍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5日09:32 来源: 十堰日报

本报讯 通讯员胡贤均报道:近日,市教科院组织学习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要求发挥党员先锋带头作用,落实 “五项禁令”,积极打造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专业化教科研队伍。

学习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全院党员集中学习。让全体党员明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在继承和坚持2004年条例的基础上,以完善为着力点,对党员权利的具体内容、怎样行使权利、如何保障党员权利的行使等内容进行了哪些具体的规定,明白党员权利行使的边界,要求党员行使权利应当按照组织原则,符合有关程序。分支部进行重点学习。各支部重点学习新修订的条例与2004年的条例相比有变化的内容。撰写学习体会。每位党员要结合各自教科研工作实际撰写学习体会,并在今后工作中认真落实。

市教科院要求全体党员切实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正确行使各项权利;要立足党员权利保障专门法规的定位,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明确党员享有广泛而充分的权利,并切实完善保障措施;要落实好该院“严禁乱发荣誉证书,坚决杜绝不实证书;严禁教研员未经允许编写资料;严禁教研员在学校发表不实言辞,承诺许愿;严禁教研员私自举办培训班或未经允许承担培训班课程;严禁教研员进行有偿家教”的五项禁令;要发扬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进一步发挥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十堰教育跻身全省前列而不懈奋斗。

【责任编辑:郑傲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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