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沈红明)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于2020年12月26-27日举行。近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湖北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公布时间及复核办法》。记者获悉,我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将于2月27日公布。
据悉,考试成绩仍由各招生单位公布,查询办法请见各招生单位公告。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申请复查。
复查申请时间为2021年2月27日至3月2日,逾期不再受理。
考生须一次性向所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复查申请,复查科目包括初试各科目。招生单位负责自命题科目的成绩复查,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统考科目的成绩复查。
复查内容包括网评科目答题卡扫描图像是否清晰、是否扭曲;网评科目是否由两名以上的评卷教师给分;主观题分数是否有漏记、错记,以及统分差错等。
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查范围;违规考生各科目不予复查。
申请复查的成绩如有差错,经相应学科评卷专家组、省评卷领导小组认定后予以更正,更改结果由招生单位通知考生。
对复查成绩无差错的,不再反馈复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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