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袁木成、饶凤报道:“经审核,邹某已过处分影响期,不影响录用……”近日,崇阳县纪委监委收到县委组织部发来的《关于请求协助从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报名人员审查工作的函》,对44名拟录人员进行逐一审核,并出具复函意见。
为防止换届之年发生“带病录用”“带病提拔”“边惩边奖”等现象,该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专责,对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提拔使用、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的,坚持进行全方位廉政“体检”,坚决将“带病”干部拒之门外。
该县纪委监委在明确接收、分转、办理等各环节责任,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廉政把关责任倒查追究的同时,对廉洁鉴定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加大问责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责任。
去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先后对45人提出暂缓晋升职级的建议,对38人提出不予评先评优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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