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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启动2020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年检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8日10:05 来源: 荆门日报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启动了全市性社会组织2020年度检查工作,凡2020年12月31日前经市行政审批局(市民政局)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2020年6月30日前经市行政审批局(市民政局)核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均须参加年度检查。被认定为慈善组织的,需提交2020年度年报资料。

根据要求,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于2021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2021年5月31日前报送市民政局,接受年度检查。根据省政府“一网通办”相关要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工作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进行网上办理。逾期年检系统关闭,不受理年检。

年检的内容包括:社会组织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情况;履行有关登记手续情况;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情况;党组织建设及开展活动情况;依章程换届及开展活动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情况;分支(代表)机构设立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参与脱贫攻坚情况等。

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并向监管部门报送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将通过抽查审计等方式,按一定比例对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所涉事项进行抽查,结合审计结论和日常管理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综合研究确定年度检查结论。逾期未参加年检(年报)的,将纳入社会组织信用管理“异常活动名录”。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年检的或年检发现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将依法予以处罚。(记者周围 通讯员郭咏梅)

【责任编辑:郑傲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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