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新闻网消息(通讯员周雅佳)3月8日,家住荆门市的河南人戚某来到石首市公安局笔架山派出所,领回办案民警追回的12000元被盗款,对民警履职尽责行为十分感谢。
2020年12月28日,家住荆门市的河南人戚某东挪西借筹了数万余元资金,来到石首市与人合伙做生意。为了省点钱他住了一间几十元的小旅店,将钱财藏在自己小车内的隐蔽处,还压上其他东西。原想小车不高级不显眼,不会引起盗贼注意。第二天,戚某一大早起来,发现车窗被砸,现金不翼而飞,急得直跺脚。石首市公安局接到戚先生的报警后,高度重视,迅速组成了由笔架山派出所牵头,刑侦、网安和指挥中心等部门参与的专班,全力侦破此案。
由于案发现场无监控视频,民警围绕监控周边进行反复认真观看,终于发现目标。进一步侦查,民警发现他也住在服紫岗附近一小旅店,但案发后不辞而别,更加印证了他作案的可能。
经进一步侦查,嫌疑人身份明朗,甘某维,男,50岁,湖南临湘市人,此前有砸车盗窃作案嫌疑,被湖南警方抓获,因患有疾病保外就医。在石首作案后,他一直躲藏在外,石首警方开始上网追逃。2021年1月初,甘某维流窜到广西贺州被当地警方抓获,笔架山派出所远赴广西押回石首市。
目前,甘某维因盗窃罪被石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在侦。由于赃款被甘某维挥霍一空,民警费尽周折,帮戚某追回了部分赃款,余款还在全力追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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