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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始县:“1+N”模式再推河湖长制工作上新台阶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3日19:09 来源: 建始网

建始网讯(通讯员向 裕、刘凤英报道)为进一步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理念,2021年第一季度以来,建始县河湖长制办公室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经过前期深入调查和缜密研究,以河湖长制工作为抓手,创新出台了“1+N”管理模式,把河流及小微水体保洁、小型供水工程管护、农村集中供水收费、水土保持监管等工作统筹推进;将任务、人员、资金捆绑使用,确保基层站所“有人干事、有钱干事、有序干事”,切实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落实落地见效,促进水利事业健康发展,更好地为乡村振兴服务。

“1+N”工作职责体系化联动。按照省、州统一部署,在“河湖长+检察长”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视野,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各级党委政府+各联系部门”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各级河长的管理责任、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将河湖长制工作履职尽责情况纳入干部考核和民主监督的重要指标,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席制度和县乡村 “联防+联控”的齐抓共管体系。

“1+N”管护队伍网格化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省河湖长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河湖管护指南(试行)>和<湖北省河湖长巡查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鄂河办发〔2021〕2号)文件精神,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审计通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鄂财综发〔2020〕27号)精神,制定《2021年乡级水利协管员选聘工作指导方案》,坚持公开选聘,择优聘用、优进劣出原则,各乡镇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向社会购买服务,择优选聘水利协管员和保洁员,建成“县乡村一条线全县一张网”“河湖长办+水利协管员+保洁员+爱河护河特色实践”网格式保洁队伍。

“1+N”工作任务统筹化推进。根据河湖流域管护长度、供水工程管护及水费收缴任务、水保监管范围等将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头,配套测算水利协管员和保洁员工作经费,将河湖和小微水体巡查、农村供水工程、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及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水土保持日常监管及水法律法规宣传等工作责任区落实到人、责任到人、公示到人。做好河湖岸上岸下日常巡查管护等涉水工作,严格执行“工作任务与经费挂钩,人员与报酬挂钩”模式,充分调动水利协管员和保洁员的工作积极性,做到人岗相适、事酬相宜。

“1+N” 绩效考核制度化管理。用人单位与劳务公司双重管理,严格执行“工作效果+绩效考核+合同管理”的常态化管理模式,制定出台《水利协管员管理制度》《年度考核办法》《乡级水利协管员考核评分细则》等相关制度,用制度来管人管事。根据年度任务、履职尽责和工作效果情况,按照《乡级水利协管员考核办法》,加大县对乡、乡对村督办力度,强化过程监管,强化水利协管员和保洁员的绩效考评,按照绩效兑现报酬,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1+N”立体式开展宣传引导。围绕标本兼治、水岸同治目标,以开展《长江保护法》等水法律法规宣传为主线,普及爱河护河知识,坚持党建引领,发挥互带互促互推进作用,采用“线上+线下”双宣传等多种方式,持续推进“河湖长制六进+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志愿服务活动”等融合宣传,鼓励河流下游村(社区)对接支持上游村(社区)进行共管共治共护,引导民间河长和群众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宣传,巩固“禁捕退捕”“碧水保卫战”“清四乱”系列行动成果,组织修编“一河一策”方案,真正解决“垃圾在河里根子在岸上”的问题,实现“岸上岸下”统管,建设“美丽幸福河湖”,及时总结“有名”“有实”“有能”河湖管护常态化长效管护新机制特色亮点,营造“人人都是河长”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建设“康养金地·和美建始”,全面打造河湖长制工作升级版全面作好宣传服务。

【责任编辑:闻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