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全省首创 咸宁市公布老旧小区改造负面清单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4日10:57 来源: 咸宁日报

本报讯 记者贺春音、通讯员佘娟、杨静报道:3月18日,我市印发《关于加强咸宁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负面清单管理的通知》,公布了老旧小区改造中禁止的27种行为,将更好地指导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为全省首创。

我市今年继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目前,去年94个小区改造已全部开工,其中27个已完工;今年145个小区已开工13个,132个小区正在开展前期基础性工作,预计5月底前全部开工。

为进一步规范老旧小区改造行为,提高改造质效,切实将老旧小区改造打造成民生工程、发展工程、安全工程和廉洁工程,结合省住建厅近期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及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市从项目申报、组织实施、资金使用、长效管理等四个类别梳理了27条负面行为,包括虚报项目主要指标、重复申报计划、设计方案“套模板”、改造方案等应公示未公示、项目未经招标或招标流程不规范、违建未拆除或拆除不彻底、资金使用不规范、长效管理未跟进、居民对改造满意度不高、群众信访未及时处置等。

我市要求各地依法依规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避免出现负面清单所列的问题。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情节严重的将作为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责任编辑:熊子璇】

Copyright © 2001-2024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合作咨询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