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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酒驾王” 4次酒驾被处十日以下拘留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6日20:12 来源: 荆楚网

图片来源:黄冈交警微信公众号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刘璐)4月6日,记者从浠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到,3月27日,该大队组织警力在辖区开展综合执法行动时,查获鄂JHN0**小型汽车驾驶员张某能有“酒驾”嫌疑,一查竟然有多次酒驾。

在民警拍照留证时,张某能竟然害羞起来“不拍不拍,好(丢)丑!”一般人第一次酒驾被查会有这样的表现,民警习以为常。但在进一步调查后,民警发现,其酒驾竟然是“家常便饭”,此次竟是其第四次酒驾。

执勤民警表示因张某能于2016年9月至2021年3月有过四次酒驾,对其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浠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表示,将始终保持对酒驾醉驾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的零容忍,常态化开展酒驾醉驾整治统一行动。同时,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务必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害人害己。

【责任编辑:吕鉴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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