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片来源:黄冈交警微信公众号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刘璐)4月6日,记者从浠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到,3月27日,该大队组织警力在辖区开展综合执法行动时,查获鄂JHN0**小型汽车驾驶员张某能有“酒驾”嫌疑,一查竟然有多次酒驾。
在民警拍照留证时,张某能竟然害羞起来“不拍不拍,好(丢)丑!”一般人第一次酒驾被查会有这样的表现,民警习以为常。但在进一步调查后,民警发现,其酒驾竟然是“家常便饭”,此次竟是其第四次酒驾。
执勤民警表示因张某能于2016年9月至2021年3月有过四次酒驾,对其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浠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表示,将始终保持对酒驾醉驾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的零容忍,常态化开展酒驾醉驾整治统一行动。同时,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务必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害人害己。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