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决定书。(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官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阮琼)4月7日,中国银保监会黄冈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诺爱保险代理有限公司黄冈分公司(以下简称诺爱保险代理黄冈分公司)以及该公司总经理喻双林分别给予警告,并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经查,诺爱保险代理黄冈分公司于2019年10月3日将营业场所由黄冈市黄州区黄州大道19号搬迁至黄冈市黄州区赤壁二路西丰收商贸中心,该变更事项未按规定在5日内向监管部门书面报告。诺爱保险代理黄冈分公司时任总经理喻双林为该违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
据了解,变更营业场所未按规定报告的行为,违反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保监会令〔2015〕3 号)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七十条,中国银保监会黄冈监管分局决定对诺爱保险代理黄冈分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对喻双林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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