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吕鉴蕾 通讯员陈登虎)4月6日,记者从黄石市教育局获悉,日前该局公布了《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若干措施》(后文简称《文件》),着力聚焦服务效能提升、服务项目升级、服务环境优化三大块。
围绕上述三大板块,《文件》明确提出了9条具体措施,具体包括提高行政效能、改革职称评审、强化入学保障、提升教师素质、培养技能人才、加大学位供给、服务就业创业、强化专项整治和畅通交流渠道等。
其中,针对提高行政效能,《文件》明确,全面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审批事项全面进驻市民之家,“一窗”受理;及时完善、调整30个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优化服务流程;中职毕业证书证明、普通话测试等服务事项,要件齐备,即时办理;将高中阶段民办学校审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等服务事项中的6项需申请者提供的证明事项,调整为书面承诺或部门核查,方便群众办事创业。
在强化入学保障方面,《文件》明确,持续推进普通高中阳光招生,推动建立全市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平台,完善学区划分形式与管理机制,强化对随迁子女、残障少年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就学保障,根据《黄石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统筹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
同时,黄石市还将探索延伸中小学课后托管服务,将托管服务时间对接至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日下午下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