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鄂东新闻

黄冈市启动电动车治理,推行“慢行文明”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9日20:10 来源: 荆楚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 刘璐)4月9日,记者从黄冈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近日来,随着气温逐渐上升,摩托车、电动车等小微车辆出行增多,黄冈交警将重点工作倾斜,着力治理摩托车、电动车等小微车辆违法行为,推进黄冈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工作,推行“慢行文明”。

黄冈交警检查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及电动车驾驶证情况。图为湖北黄冈交警公众号提供。

黄冈交警检查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及电动车驾驶证情况。图为湖北黄冈交警公众号提供。

据了解,从2020年8月26日到2020年12月31日,黄冈交警开展了为期四个月对电动自行车的免费上牌登记,从2021年1月1日起黄冈交警将对不悬挂号牌的电动车进行整治。开展“慢行整治”的原因电动自行车、残疾人代步车、摩托车(含两轮、三轮摩托车和所谓的“燃油助力车”,以及电动摩托车)、电动四轮车(俗称老年代步车)等小微车辆普遍存在不按规定载人、擅自加装遮阳伞(篷)、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都非常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黄冈城区以电动车治理为突破点,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重点对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的小微车辆进行严厉查处。

黄冈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方便广大群众办理符合新、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黄冈交警在城区黄州大道绿源电动车专卖店旁,新设立了“黄冈市绿源机动车登记服务站”,鼓励电动车经销商合法销售,大力支持带牌出售电动车。

小微车辆常见违法行为及处罚措施如下:

1. 电动车上路行驶未悬挂号牌的,将处以20元罚款;

2. 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的,予以罚款50元;

3.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的,予以拘留;

4.低速电动车、二轮摩托车安装遮阳伞的,三轮电动车、摩托车非法改装的,一律拆除收缴;

5.从事营运的残疾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一律扣留车辆;

6.未持有D证驾驶三轮电动车,处500元罚款;未持有C2以上驾驶证驾驶四轮电动车的,处500元罚款;再次无驾驶证驾驶三轮、四轮电动车被查获的,给予罚款并处行政拘留处罚;

7.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扣留车辆,督促登记上牌;

8.查获盗抢电动车、摩托车,一律扣车、深挖细查、从重处罚。

【责任编辑:吕鉴蕾】

Copyright © 2001-2024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合作咨询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