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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中滥用职权 鄂州市3名水政执法人员受处分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2日15:09 来源: 荆楚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 熊子璇)4月12日,记者从鄂州市纪委监委获悉,鄂州市水政监察支队3名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滥用职权,被市纪委监委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据了解,鄂州市水政监察支队工作人员廖某某、吴某某、陈某3人违反工作要求,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滥用职权,将张永刚涉黑团伙成员张小刚的非法采砂行为以非法移动定性,降格处理。2020年12月,鄂州市纪委监委,给予上述3人政务记过处分。

2020年,鄂州市在全省率先组织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问题专项巡察,查处环保领域问题20个、问责40人,全力守护鄂州好山好水。鄂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市还将加大对法规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的坚决纠正、严肃处理,使制度“带电”、纪律“长牙”。

【责任编辑:吕鉴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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