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程良友 刘厚银)4月14日,笔者获悉,近日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出通知,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合上级要求和精神,出台政策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招标人不得收取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招标人不得收取履约保证金。上述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其所编制的项目招标文件中载明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此前,大冶市城市防洪堤加固工程吸引了26家公司参与投标,按原来规定,每个投标单位应缴纳投标保证金10万元,合计260万元,同时中标人还要按照合同价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约100万元。如今,该项目这两类保证金共360万元按照规定全部免收,成为全省首个取消“两金”的县级招投标项目。
“取消‘两金’,我们就更有实力和责任心推进项目快速实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了。”该工程项目负责人秦杏信心满满的说。
据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胡耀中介绍,根据该市往年交易项目情况测算,每年可使投标单位免缴资金达约 2.4亿元。他表示,此举将大大减轻投标企业的负担,有效降低政府采购工程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有力推动大冶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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