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鄂州市车管所供图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王焱尧 通讯员霍红丽 )4月15日,记者从鄂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获悉,该部门一次性对14名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予以注销处理。
本次14名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当中,两人被强制隔离戒毒,12人正在参与社区戒毒。据统计,2020年至今,鄂州市共对40名“毒驾”人员采取了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
根据相关规定,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鄂州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汪联清提醒,“毒驾”是社会的毒瘤,毒驾者吸毒后容易产生幻觉,驾驶机动车上路,就会成为马路上的不定时炸弹,希望广大司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争做文明驾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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