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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阳新政法机关:落实便民利民措施 确保群众“零跑腿”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3日15:09 来源: 荆楚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徐亚琳)4月23日,笔者获悉,阳新县政法机关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为契机,持续不断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提高政法机关服务能力,确保群众“零跑腿”。

微信调解提供便利

近日,阳新县人民法院龙港法庭运用微信方式成功调解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为双方当事人节省了诉讼成本,赢得了当事人的称赞。

据悉,刘某原为深圳市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于2019年6月将其所持有的深圳市某公司股权出售给中介公司,后因刘某未将深圳市某公司的一张单位结算银行卡交付,该银行结算卡可以与深圳市某公司的基本银行账户互通取钱。

深圳市某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从中介公司购买了该公司的全部股权,并办理了股东、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的工商变更登记,开始对外经营业务。2020年9月,深圳市某公司收到某客户向公司基本银行账户转账支付4万元货款,后该公司发现其基本银行账户内的39000元被刘某用其未交付的单位银行结算卡多次通过ATM机取走。经双方协商,刘某向深圳市某公司返还了部分款项,剩余款项一直未返还给原告。

案件受理后,经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深圳某公司与刘某均同意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考虑到双方当事人都在深圳,往返两地开庭有所不便,亦会增加诉讼成本,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在微信群里开展调解工作。经过协商,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至此,该案顺利调解。

法律援助“零跑腿”

近日,湖北籍在温务工人员瞿某通过“浙里办”APP向阳新县司法局驻温州法律援助服务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切实享受了“零跑腿”带来的便利。

2018年瞿某受石某雇佣,在其承包的小工程从事贴瓷砖工作,共计工资6743元,但石某在瞿某完工以后,却消失不见,至今未向瞿某支付工资。瞿某多次前往当地的劳动局投诉,但均被告知石某无营业执照,不属于其管辖事项,建议瞿某自行与石某协商解决。

因无法联系上石某,瞿某辗转多个部门无果,后经老乡介绍来到阳新县司法局驻温州法律援助服务中心。虽然瞿某的金额较小,但该中心始终牢记群众事情无小事的工作宗旨,立即启动法律援助程序,中心工作人员指导瞿某通过“支付宝”APP平台,在网上申请法律援助,避免瞿某来回奔跑。温州市司法局在受到法律援助申请以后,立即为瞿某提供法律援助,现该案已启动法律程序,瞿某无需再为索要工资四处奔波。

阳新县司法局驻温州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在支付宝“浙里办”推出线上申请办理法律援助的业务,可以在线办理法律援助审批、在线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律师查询、公证机构查询、鉴定机构查询、公共法律服务专区等业务,实现了一键搞定的“指尖法援”,切实打通为群众服务“零跑腿”。

【责任编辑:潘頔(二读)】